欢迎来到上海华夏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!咨询热线:400-902-2002

联系我们
华夏投资移民中介公司
咨询热线:

400-902-2002

新闻资讯

news

美国移民EB5新法案,有哪些要求?

alex 71391 2 年前

美国投资移民,又名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(简称EB-5),即美国移民法针对海外投资人所设立的第五优先职业移民类别,法案自1990年创设。EB-5 投资移民对申请人没有学历、商业背景要求,无居住地方限制、没有移民监、获得永久身份可享受与公民同样福利、5年内住满30个月可申请入籍,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条件限制较少的便捷移民通道。

 

申请条件

1、投资要求:

TEA地区(目标就业区)为80万美元,非TEA地区为105万美元。

2、创造就业的要求:

根据合理认可方法证明,通过投资于创造就业企业,直接或者间接创造不少于10个全职就业。

3、 投资资金合法来源的要求:

合法来源可以是:房产抵押、薪资收入、亲友赠与或遗产,房地产销售,股票证券交易,承包企业留成,公司合法分红等等。

4、随行子女年龄要求:

不得超过21周岁。(为“儿童状态保护法”CSPA年龄,并非指生理年龄)

 

EB5新政优势

一、三类特定类型项目无排期

1、乡村项目:每年预留20%的签证配额,即2000张签证配额;
2、城市高失业地区项目:每年预留10%的签证配额,即1000张签证配额;
3、国家基建项目:每年预留2%的签证配额,即200张签证配额。

二、更早锁定留美合法身份

根据EB5旧政,申请人需要先递交I-526,等到批准后才能再去申请I-485。

新法案则允许EB-5申请使用Concurrent Filing后,如果其EB-5申请在提交I-526申请时申请人在美国境内,且该申请人在EB-5类别无排期,其在美国的合法身份适合同时提交I-485调整身份申请,那么也可以同时提交I-526申请和I-485申请。

除了可以同时递交I-526和I-485表格,还可以同时递交I-765表格和I-131表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