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申请美国移民,都会想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,就是拿到美国绿卡以后,是不是等于在中国和美国都要交一遍税?
事实上,这个问题如果不拆开来看,很容易被简单化、甚至被误解。
这一篇把中美两边税务的问题,全部盘清!
一、拿美国绿卡,税务身份一定会改变
只要持有美国绿卡,就会被美国认定为美国税务居民。
美国采用的是“全球征税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,不论收入来源于哪里,只要是个人名下的收入,都需要向美国进行申报,包括中国境内的工资、公司分红、房产租金以及各类投资收益。
当然,“全球征税”首先意味着全球申报,并不等同于所有收入都要再交一次税。
二、拿到绿卡后,中国这边还会不会继续征税?
如果绿卡持有人仍然长期在中国生活、工作,且满足中国税法中关于税务居民的认定标准,中国依然会对其中国来源收入依法征税。
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多人担心的局面:同一个人,同时被中美两国视为税务居民。
三、真相:多数情况下不会被“双重征税”
中美之间签署了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。在这套协定框架下,同一笔收入如果已经在一国依法缴税,另一国在征税时可以通过“税收抵免”的方式,避免重复征税。
简单来讲就是:同一笔收入,不会被两国各收一遍
在实际操作中,常见的情况是:
· 如果中国税率高于美国税率,美国通常无需再补税;
· 如果美国税率更高,只需要补缴差额部分。
因此,对大多数普通收入而言,问题并不在于“交两遍税”,而在于是否如实申报、正确抵免。
四、一家三口,只有父亲拿了美国绿卡的情况
在中国家庭中,一人拿绿卡、其余家人并未申请的情况很普遍。
父亲一旦持有美国绿卡,就自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。
也就是说,父亲需要向美国申报其全球收入。同时,如果他仍符合中国税务居民条件,还需向中国缴纳中国来源收入的税款,至于是否需要在美国补税,取决于收入类型及中美税率差异。
如果母亲和孩子没有美国绿卡,也未长期居住在美国,那么并不构成美国税务居民。
这里还有一个经常被忽略、但非常重要的细节:国内夫妻名下有共同的资产,像房产、公司股权或投资账户等等。
这些共同资产产生的收入,需要在中美两国同时报税,甚至被两边同时征税吗?
事实上,中国与美国,对“共同资产”的理解并不一样
在中国法律体系中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但在美国税务体系中,并不直接适用中国的婚姻财产认定规则。
美国税务部门在判断一项资产或收入是否需要申报时,更关注三个核心问题:
资产登记在谁名下?
收入是否可以清晰拆分?
谁对资产和资金流拥有实际控制权?
当资产在法律文件中明确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、比例清晰,例如房产证上写明夫妻双方姓名,或公司股权各占50%,并且相关收入能够清楚区分归属,那么在税务处理上通常会更加清晰。
在这种结构下,持有美国绿卡的一方,只需要向美国申报属于自己那一部分的收入;另一方如果没有美国身份,其对应的收入部分则不进入美国税务体系。
如果家庭中的房产、公司股权、投资账户主要登记在父亲名下,那么即便这些资产位于中国,相关收益仍然会被认定为父亲的全球收入,需要向美国申报。
这也是很多家庭在拿到绿卡后,会感觉税务压力增大的原因。对大多数家庭而言,真正需要重视的,并不是要不要美国绿卡,而是身份、居住地与税务之间是否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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